摘要: 随着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,体育社团监督机制的不完善走进我们的视野。基于体育巨大的政治、社会、经济利益以及我国旧的体育管理机制的影响,我国的体育社团具有独特的自治性、公益性、行政性,而这三性决定了为什么体育社团需要监督、如何监督。本文以三性为出发点,通过分析我国体育监督机制存在的现状及不足,从政府机关职责本位的回归、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、监督对象范围的明确、体育社团监督方式的完善四方面构建我国的体育社团监督机制,保障体育社团的健康运行,维护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。
王学辉,陈兴萍. 我国体育社团监督机制的建构[J]. 成都体育学院学报, 2013, 39(11): 10-15.